(一)初次报考条件(不含应参加而未参加技术等级考试或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
1.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技术四级)的考试考核。
3.新参加工作试用期、熟练期满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五级)的考试考核。
(二)晋级报考条件
1.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高级工(技术三级)。
2.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中级工(技术四级)。
(三)破格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工人,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不受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