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一般单位都要求入职体检。想要入职体检顺利进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在体检前做好准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入职体检是企业为了自身生产和集体活动保障绝大多数人健康利益的基本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传染性疾病。入职体检不能反应出自身健康水平。
有不少入职的员工,都需要在正式上岗前做一次常规的健康检查。而往往,岗前的入职体检却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例如,近一名即将成为小学教师的师范学校毕业生在入职体检中被查出疑似肺结核,进一步检查诊断为陈旧性肺结核。如果是活动性肺结核,一时难以,这名毕业大学生的工作很可能因此泡汤;一名考上交警岗位的准公务员因裸视力未达标而被刷下来,如果能早一点发现进行对症,他已经成功走上工作岗位了;一名商贸专业毕业生在入职体检项目中检出尿蛋白异常,进一步检查诊断为慢性肾盂肾炎,已出现肾功能衰退,依靠血透生存,工作自然也没戏了……
体检的实验室检查:
乙肝五项(由乙肝表面抗原调换)
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对乙肝有,提示病毒是否复制。
2009年12月29日上午,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即乙肝两对半)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了周密论证、慎重决策,拟于近期制定此项政策。
国家已经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在体检中要求两对半项目(即乙肝五项),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
可是还有一些小公司会有这方面要求,如遇到这方面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在世界上,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任何行业,这个是中国的认知与国际上对乙肝认知的一些差距。
依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第(十四)款: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