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饮食原则:
1、请于健康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
2、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3、于体检前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4. 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彩超、人体成分)后进餐。
女性注意:
1、女性月经期避免做妇科、尿、便常规及经阴彩超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未检项目。
2、妊娠期间避免进行X线及妇科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
3、行妇科彩超检查前请憋尿后受检。
4、妇科及经阴彩超需在月经干净后5-7天进行,受检前禁阴道用药,避免性生活。
特殊人群:
1、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请随身携带常规(急救)药品。
2、做餐后2小时血糖者,做完空腹项目后吃二两馒头(从吃口计时)2小时后抽血。
3、体检时请向医生告知您的不适和曾患疾病,以便注意重点检查、综合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