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规定》TSGR3001-2006等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单位、改造和维修压力容器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省级许可证。
提交申请: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监管部门。提交的方式可能是纸质提交或者通过相应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电子提交。
现场审查: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压力容器的安装场所、使用情况、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附件制造资质是指制造单位在生产附件时需要获得的官方认证和许可,以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具体来说,附件制造资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基本条件:
人员:制造单位应当根据申请许可产品制造过程与质量控制的需要,在管理层设置并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同时,需要配备设计、工艺、材料、理化、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设备和计量、装配、检验与试验等质量控制系统,并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相关责任人员。
场地和设施:制造单位应具有满足产品制造、试验要求的场地、车间和相关制造装备及检验试验设备。
质量管理体系: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有效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中国相关法规和标准对附件性能的要求。
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技术能力和资质证明:如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场地和设施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资金和信用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等。
固定式压力容器分为几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三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分为三类:类、第二类和第三类。
分类依据
分类依据包括操作压力、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功能、结构特性、材料和对容器性能的综合影响程度等。
各类别的具体定义和特征
类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除非特别规定)
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低压容器
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
低压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
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
中压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
中压储存容器(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或等于50MPa·m³)
高压、真空绝热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