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适用于合同履约环节,可替代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承包方(施工、监理单位)/ 供货方
受益人:发包方 / 采购方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若申请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供货或采购合同、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函所载的担保金额为限对受益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证担保
适用于施工履约环节,可替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申请人:工程承包方 / 发包方
受益人:建筑工人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申请人与受益人发生工资纠纷,根据建设行政管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意见、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文书等,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支付工资而未予支付的,保证人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1. 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证人的约定支付工资的;
2.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
3. 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5. 侵害被保证人依法享有的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我公司从事主要从事工程担保业务:郑州银行保函(银行投标保函、银行履约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银行保修保函等。),商业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保修保函等)。主要服务于北京区域及全国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免保证金、当天出函、价格优惠,为企业实实在在解决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