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有以下两种:
1、以借款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2、以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车辆抵押贷款的额度通常受多种因素制约,一般情况下,贷款金额不会超过车辆评估价值的80%。以一辆全新的30万元汽车为例,经过评估可能价值约为20万元,按照60%的抵押率,借款人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2万元。
不同贷款机构对车辆抵押贷款的政策有所差异,有的可能提供高达70%的贷款,但大部分情况下,标准抵押率在60%左右。新车由于价值较高,相比二手车,贷款额度可能会更有优势。车辆的市场价格、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因素都会影响终的贷款金额。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