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使用。 特点如下: 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 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 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 移交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需存放指定车库保管。 特点如下: 1、收费低、手续简便、到账快。 2、借款期限自由,还款方式灵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办理流程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