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休息时间长一些。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一开始确实有住院,确实有基础材料。病假条一般不是一次开很长时间,而是后期不断接续。”杨宏营说,休假期限如果过长产生争议,可以做鉴定。不过,鉴定的不是病假条的真假,而是当事人的伤情,用伤情判断合理的休息时间是多久。
“诉讼中,对病假条的要求就是符合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杨宏营说,在侵权类诉讼中,休假或休息时间有一套参考标准,如果病假条上的建议休息时间明显超过标准中建议的时间,律师会对休假时间的合理性、必要性提出质疑,必要时会提出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律师还可能质疑病假条上的伤情与诉讼内容是否有关联、时间段能不能对上。
假病假条上签名的医生“周某某”,经查询,确实在记者就诊的医院工作,但“一直从事皮肤性病科临床工作”,而记者当时看的是耳鼻喉科。 医院开出的病假条上,医院标志和医生签名看起来都有“像素低、不清晰”的感觉,但在假病假条上,这两项特别清晰。
一些人很清楚法律对劳动者患病期间的一些规定,为了享受单位编制或保留劳动关系长期待岗,也会有开病假条的需求。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病假条还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