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病历资料?
像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均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但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由于主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可以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及其实施医疗行为的主观动机,因此,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这部分病历资料对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责任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住院证明怎么开,住院证明有什么用
住院证明一般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出院证明。现在电子病历都会给别人保留一段时间,去打印病历时,会把出院证明打出来。如果是手写的病例,可以找主治医生,说明原因后再写一份。只要住过院,医生就一定会给开住院证明。但有时不要,医生就不给开。要明确给医生说要住院证明,医生一定会给开,没有医生不愿意给自己的住院病人开住院证明。
①患者本人持劳动局开具的病退空自诊断证明单((证明左侧副联部分应由劳动局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公章加盖清楚。)。
②在我院近期看病的门诊病历(或近期出院病历的复印件)。
③我院近期相关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核磁、超声检查、化验检查及各种报告单等)。
④携带本人身份证。
住院证明的定义
住院证明,是指由医院出具的证明,证明患者在医院住院的时间、病情等情况的证明文件。住院证明是患者在办理医疗报销、请假等方面的必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