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完善;
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装备保密主要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及配置事项。根据内容的重要程度及利害关系,装备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根据存在的形式,装备秘密可以分为有形秘密和无形秘密两大类。
装备保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各种兵器、军事交通工具、技术设备、器材及装具等,重点是使用和维修技术性较强的技术装备。主要内容是:确定装备保密的范围和密级及密级的调整和解除;建立保密制度,严格掌控带有密级的载体,根据工作需要规定接触秘密的单位和人员;
进行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选择保密方式、手段和设备,实施保密监督,开展保密检查,严明奖惩措施等。装备保密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的方针,坚持既确保装备秘密又便于工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