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立项是指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发生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按照国家规定向同级或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行为。
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购买者对准备进行交易的评估对象,不能改变原来的用途。
2、评估对象必须是可以再生的,可复制的,否则不能采用成本法。
3、评估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以及功能效用必须与假设重置的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4、必须是随着时间推移,具有陈旧贬值性的资产,否则就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要的是能找到被评估资产相同或者相似的参照物。完全相同的资产是很难找到的,所以必须队类似资产参照物进行调整,比如相关的指标,技术参数能否获取是决定市场法运用的关键。
市场比较法是一种常见的资产评估方法,尤其适用于房地产等可交易资产的估值。该方法基于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进行估值。评估人员会收集一定数量的市场交易数据,并根据相似特征对比较资产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但在没有充分市场数据或资产特征不明显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