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履约保函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
3.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加快与世界经济的协作,独立保函作为依据国际商会《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联合国独立担保与备用信用证公约》(我国尚未批准) 以及国际商会《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的规定而出台的保函格式越来越受到业主的信赖。
独立保函的开立时间与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独立保函的开立时间为开立人发出独立保函的时间。独立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但独立保函载明生效日期或事件的除外。
独立保函是否可撤销?
独立保函未载明可撤销的,视为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