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指夜晚时娱乐、休闲、放松的娱乐场所,包括酒吧、KTV、歌舞厅、夜总会、会所、夜店等。此类场所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间、设施设备等,以满足客人吃、喝、玩、乐、放松等需求。多存在于城市和城镇中。
部分档次的区别:
可以从场地装潢、设备设施(音响、灯光、舞池、包间)、有无节目表演(歌手演唱、群体节目)、服务项目、消费情况等方面来区分。
商务次场所一般采用进口设备,装饰豪华,常有Disco 演艺大厅、雪茄屋、红酒屋、餐厅、客房、游泳池、健身中心、桑拿等。
随着当时哈日族的风潮开始盛行时,这股OK风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吹进台湾,被正式译为卡拉OK。香港、大陆内地包括东南亚基本上延承了台湾的风格,以KTV的形式为主。一开始,台湾完全仿效日本的开放式空间设计,但是效果并不好。台湾商人将原有的包厢式小视听中心与之结合起来,经改良后,出现了以包厢为主的KTV。既可以欣赏画面,又能引吭高歌;互不干涉,跳舞的跳舞,表演的表演。
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卡拉OK不单单只是提供唱歌的地方,如今的卡拉OK似乎是一个贬意词。1996年以后,随着酒吧、D厅等更丰富的娱乐方式的介入,卡拉OK失去了原来一统天下的地位,娱乐场所的门牌上已经少见这四个字了。但卡拉OK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它不断地变换着经营模式,以KTV、Club、酒店包间、量贩式KTV的面目一而再再而三地咸鱼翻身,以往单纯的唱歌之地衍生出了餐饮娱乐商务交际等多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