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阶段
一切准备就绪后,即可在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建设部门网站进行注册,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信息。如果一定要提交纸质材料,一定要保持两者一致。
等待阶段
申请文件提交后,建设主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评估意见。如果审核通过,在适当的时间后可以取得资格证书,如果审核不通过,通常会给出不通过的原因,公司可以进行调整和更正后重新申请。
修订背景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水平。通过在许可工作规范中体现“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审批、服务规范的许可管理模式。
2.加强依法行政,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衔接。梳理调整原文件中的许可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查时限、格式文本等重点内容,确保许可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