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申请书》;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③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申请书》;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
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④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
(3)申请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提交如下文件:
①《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申请书》;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
③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④变更后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如果涉及地理标志区域范围变化的,需提交界定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的历史资料或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变更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