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贴现是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贴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二)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关系;
(三)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承兑汇票。
电子承兑汇票与纸质承兑汇票的不同就是通过电子化手段完成汇票的流通和转让,电子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汇票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纸质承兑汇票的背书签章想必具有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电子承兑汇票转让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遇此情况系统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电子承兑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也就是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商票质押到期后怎么处理?在质押票据到期日前,如质权人未发出质押解除申请、出质人驳回质押解除申请或出质人未回复质押解除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会在票据到期日日初,将票据状态修改为“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到期日后(含到期日),质权人可通过电票系统发起提示付款或逾期提示付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