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隐患。
从拆除的角度来看,屋面的损坏常常表现在承重构件上,因此它的承载能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应对实际情况作认真的检査。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辅助手段(如扒开屋盖等)查看屋面。瓦、木板和波纹石棉板屋面多数用手工拆除。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大型屋面构件(包括面层的屋顶结构)需用相应的起重机械拆除。
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按拆除的程度,分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