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KER霍克NP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当蓄电池端电压降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应立即停止放电;否则,将因过放电而缩短蓄电池寿命。放电后,立即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1、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运输和贮存过程损失一部分电量,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采用限流恒压法,限定电流为0.25c(a),电压及充电时间见下表。
充电电压(v/只) 补充充电时间(h)
环境温度16~32oc环境温度5~15oc环境温度≤40c
13.8 48 96 192
14.1 12 24 48
14.4 6 12 24
2、浮充运行
浮充运行是蓄电池的运行条件,此时,蓄电池一直处于满荷电状态。当遇到市电停电时,蓄电池将能提供较长的备用支持时间,也将有较长的预期寿命。
浮充运行时,应采用限充恒压充电,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参考值为0.25c(a))和一个浮充运行时,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浮充电压时,自动转为恒压充电。
3、浮充电压
对蓄电池进行浮充充电,主要是为了补偿因为其自放电而损失的电量,同时还要维持适度的内部氧气复合循环。浮充电压设置不变,会造成蓄电池过充或充电不足,过充可能会引起热失控事故;长期充电不足将引起蓄电池早期失效。浮充电压设置与蓄电池的温度有关,如果温度超过此范围,应调整浮充电压,调整时,温度校正系数为:-18.0mv/oc/只。
如果充电设备的波纹电流符合本说明书推荐要求,可使用白天的环境温度作为选用浮充电压的温度值,否则应以蓄电池的极柱温度为准。蓄电池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浮充电压值见下表。
环境温度(oc) 环境温度(v/只)
0 14.00
10 13.80
20 13.62
25 13.50
30 13.44
35 13.32
4、快速充电
情况下,需要对放电后的蓄电池进行快速充电时,限定电流为0.25c(a),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14.40v/只时,应转为浮充运行。但这种情况应考虑负载是否能承受。
5、均衡充电
5.1均衡充电时机
蓄电池正常运行时,不需要进行均衡充电。但是,由于浮充电压设置的太低,或者受环境温度的影响,蓄电池组中各单体蓄电池均衡性很差,出现下述情况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a、蓄电池组浮充运行3个月后,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3.08v的达到2只以上;
b、蓄电池组投入浮充运行后,单只电压差达到±0.48v,蓄电池组浮充运行12个月后,单只电压差达到±0.30v
5.2均衡充电方法
均衡充电采用限流恒压法,限定电流为0.25c(a),电压及充电时间见下表。
充电电压(v/只) 均衡充电时间(h)
环境温度13~20oc环境温度21~32oc
14.0 48 24
14.4 24 12
6、循环使用
循环使用是指对蓄电池周期性的进行放电和充电。
6.1放电电流与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越大,终止电压越低。下表为蓄电池不同入电电流时的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 终止电压(a)
0.1c 10.5
0.5c 10.2
3c 9.6
放电后应立即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方法见下述规定。
6.2充电电流、电压和时间
应采用限流恒压方法进行充电,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参考值为0.25c(a))和一个限定电压,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规定的电压和时间。
充电电压设置与蓄电池的温度有关,如果温度超过此范围,应调整充电电压,调整时,温度校正系数为:-20.0mv/0c/只。如果充电设备的波纹电流符合本说明书要求,可使用用白天的环境温度作为选用浮充电压的温度值,否则以蓄电池的极柱温度为准。
蓄电池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充电电压值见下表。
环境湿度(0c) 充电电压(v/只) 充电时间(h)
0 14.7 18
10 14.5 18
20 14.3 16
25 14.2 16
30 14.1 14
35 14.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