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申报高级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中级工程师 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