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合金钢 各种牌号合金和合金钢的切头、边角料、屑末; 机械设备中的废合金钢零件; 发动机中的废合金零件; 各种废刀具:废铣刀、废拉刀、废插齿刀、废滚齿刀、废绞刀、废丝锥、废板牙、废钻头、废模具; 废滚动轴承、废弹簧、废不锈钢容器、废硬质合金等。
废稀贵金属 含金、银的废液:渡金废液、镀银废液、废定影液、废腐蚀液等; 镀金、镀银的废电子元件、废器皿、废钟表件,金银电镀的废夹具、残极; 废感光乳剂、废胶片、废相纸、废X光片等;
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有特殊性,标准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标准的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原料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或规范)、检测标准、环境标准,其中产品标准一部分参照原生冶金的标准,另一部分需要制订,特别是中间产品,如中间合金锭、金属粉和一些特殊的产品。
涉及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标准有四种 (1)国际标准,简称ISO。行业内采用多的是ISO9000质量体系系列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2)国家标准:行业内采用的“废有色金属分类标准”就是国家标准。 (3)行业(协会)标准:行业标准的对象是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该行业(协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我国的行业(协会)的划分为不同行业(协会)或专业范围,行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的标准代号,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文规定。 (4)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协会)标准的应该制定企业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考核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企业标准化主管领导批准、发布。许多企业都有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