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
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东莞、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互联网+厂房出租+土地流转
一个行业的低迷,不代表整个经济环境就此萧条,出租的目标可以涵盖很多行业覆盖众多租客。但目前的问题是仅仅在企业大楼上飘着“厂房出租”的红带子是很难找到人来接手的。
互联网+概念的提出,让本来就触网的厂房出租更具信息化。网络可以让一条出租信息瞬间传遍全世界,但真正的需求者是否能看到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此,信息化传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称性。普遍发布此类信息的基本上就是些行业网站\东莞厂房网,但根据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和改革,面向此类行业站点更能扩展消息的传播范围以及解决信息对称的问题。
房产投资人的前瞻性
十年前,如果你买了郊区的一套房子,十年后,城市扩展、交通通达、配套齐全、政策变迁,敢问你的房子会升值多少?具有投资性前瞻眼光无疑会让时间变为金钱。同样的,许多厂房的投资性也,所以投资房产的不妨去关注下厂房,那会是另一片风光。
有关部门的政策福利
大多数厂房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一般都会依托于一个产业园区或者工厂,这样集聚的规模为当地的各方面发展做出了贡献。作为政府部门也不愿意看到企业倒闭、随处可见的厂房出租,因此有关部门如果能加大优惠措施、鼓励创业、扶持补贴等势必会让租售的过程缩短,从而让承租双方、当地经济、地区就业等带来效益。
东莞厂房租售,是一个信号,它代表着过去辉煌的不在,也预示着新经济的腾飞。而这个行业要持续关键点就是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将交易过程时间缩短,这才是发展之道。
了解下工业地产中的厂房选址相关知识,以下内容均由东莞厂房小编整理:
1、地质检验原则
风水思想对地质很讲究,甚至是挑剔,认为地质决定人的体质,现代科学证明这不是危言耸听。
2、坐北朝南原则
朝南的房屋便于采取阳光。一是可以取暖,冬季时,南房比北房的温度高1~2度;二是参于人体维生素D的合成,小儿常晒太阳可预防佝偻病;三是阳光中的紫外线具有作用。
3、水质分析原则
土质决定水质,从水的颜色判断水的质量,水白而甘,水黄而糗,水黑而苦。不同地域的水分中含有不同的微量元素及化合物质,有些可以致病,有些可以治病。风水学理论主张考察水的来龙去脉,辨析水质,掌握水的流量,优化水环境,这条原则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
4、观形察势原则
风水学重视山形地势,把小环境放人大环境考察。中国的地理形势,每隔8度左右就有一条大的纬向构造,如天山--阴山纬向构造;昆仑山--秦岭纬向构造。
5、因地制宜原则
因地制宜,即根据环境的客观性,东莞厂房招租网建议采取适宜于自然的生活方式。中国是个务实的国家,因地制宜是务实思想的体现。使人与建筑适宜于自然,回归自然,返璞归真,天人合一,这正是风水学的真谛所在。
6、整体系统原则
整体系统论,作为一门完整的科学,它是在本世纪产生的;作为一种朴素的方法,充分注意到环境的整体性。整体原则是风水学的总原则,其他原则都从属于整体原则,以奉原则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是现代风水学的基本点。
7、适中居中原则
适中,就是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不大不小,不高不低,尽可能优化,接近至善至美。适银行和商场只有在闹市中心才能获得效益。
8、依山傍水原则
依山傍水是风水学基本的原则之一。山体是大地的骨架,水域是万物生机之源泉,没有水,人就不能生存。考古发现的原始部落几乎都在河边台地,这与当时的狩猎和捕捞、采摘经济相适应。
9、改造风水原则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为自己服务。革就是改造,人们只有改造环境,才能创造优化的生存条件。
10、顺乘生气原则
提倡在有生气的地方修建城镇房屋,这叫做乘生气。
关于东莞厂房出租的知识,
一.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出租人应当是对厂房拥有产权或者是法律上认可的房屋合法代管人或权利人。有特别的一些厂房的产权归属于上级公司或者集团公司,企业只享有使用的一个权限,因此企业在出租时必须征得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书面同意。承租人如果是企业的话,出租人必须要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生产经营范围等。承租人如果是个人,出租人应当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并对其资金、信用等情况进行了解。
二.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条款应包括:双方的名称、住所;厂房坐落、面积、附属设施;厂房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等。
三.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租赁东莞原房东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租赁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生产使用性质。承租方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后,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交出租方备案。
另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转租厂房的,如果原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的,那么根据约定处理。如果对转租没有约定的,承租人转租厂房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在转租过程中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也要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等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