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越野车是军用汽车大家族中的成员,大都具有一定的越野行驶能力。也就是说,这些汽车能在质量很差的路面或者根本没有路的地区和战场上行驶,因而有着能吃苦耐劳的本领。后来,为了满足作战的需要,又出现了一种越野能力更强的军用汽车,它就是通常所说的军用越野汽车。 越野汽车有三位弟兄,综载重能力各不相同。载重能力大的,叫做重型越野汽车;载重能力小的,叫做轻型越野汽车;而居于轻、重之间的,叫做中型越野汽车。全驱动,为的是一个轮子陷入泥中打滑以后,其它的轮子还能驱动汽车离开困境,否则就要等人家来拖了。
由于报废汽车中超过80%质量以可以被回收利用(以金属为主),具有回收价值,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以市场化为主,也证明走市场化道路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可以对报废汽车回收走市场化的道路,这样不仅有利于回收过程的透明化,而且可以用经济杠杆促进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量。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