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法规、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婴幼儿营养常识、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等。
二、培训形式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使学员真正掌握保育员、育婴员的各项技能。三、上课时间全年招生。
四、报名条件
1. 初级保育员、育婴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年龄满16周岁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2. 中级保育员、育婴员: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8周岁以上;
3. 高级保育员、育婴员:取得中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年龄满25周岁以上。
五、考核发证
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并经鉴定合格者,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和按规定核发的《保育员》《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为终身有效之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