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保障的设施。
按照光学模式分类主要有:LED主动发光式,内部照明式,逆反射式。由于逆反射式交通标志依赖远光灯以及不能全天侯被交通参与者识别,LED主动发光式已经逐步替代逆反射式。
交通标志分类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一般规定
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国家标准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1、交通标志应体现公路及周边路网的特点,使驾驶员准确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找到正确的目的地,并对路网中的交通量进行合理分配;
2、交通标志应能加强驾驶员行车的意识;
3、交通标志应容易识别、易于理解;
4、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过载;
5、动态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应妨碍静态交通标志的使用。
6、收集公路的道路、交通、气象、环境及周边路网等基础资料;
7、确定公路交通标志的实施标准、规模;
8、从、环保、技术、经济、美观等方面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