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3、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4、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 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警告标线是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了解道路变化的情况,提高警觉,准确防范,及时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 (1)车行道宽度渐变标线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了解路宽缩减或车道数减少,应谨慎行车,禁止超车。 1)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2)四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3)四车道缩减为三车道 4)四车道缩减为二车道 5)三车道斑马线过渡 6)双向两车道改变为双向四车道 (2)接近障碍物标线 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障碍物的标线 1)双车道中间有障碍 2)四车道中间有障碍 3)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 (3)接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用以指示前方有铁路平交道口,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的标线。
标线类型 1、白色虚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距离识别线;画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2、白色实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画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3、黄色虚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4、黄色实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5、双白虚线 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画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 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8、双白实线 画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交通标线是由标画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道路边线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设施。它可以与道路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按施工工艺分两类:冷涂和热熔(热熔根据其效果又有反光和不反光之分),冷涂只要用于地下停车场的车位线和其他摩擦较小的地方,而热熔反光标线都用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车流量大的区域。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