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国外,。虽然我们不愿意看到死亡事故发生,但令人痛心和遗憾的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因疾病、突发事故意外死亡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当务之急是尽快妥善处理逝者后事。
死亡证明
(一)处理死者在中国境内相关事务,如办理保险理赔、银行销户、遗产继承等,通常需要提交死亡证明书。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多份死亡证明书。
(二)死亡证明书系美国政府机构出具的文件,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前,亲属或受托丧葬公司应在美或相应州务卿办公室办理文书认证之后按领区划分送至相应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三)送往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文书经美国当地机构公证,并经美或相应州务卿办公室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即可直接使用。
关于死者后事处理的相关决定均应由亲属做出并自行承担责任。死者亲属如赴美处理后事,应承担所有相关费用,通常包括但不于以下:亲属赴美签证、国际旅费、食宿、交通费、翻译费(如选择)、律师费(如选择);死者丧葬费、骨灰或遗体运送费、死亡证明等办证费用等。
出具证明
正常逝世,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逝世证明书”。
非正常逝世,由公安机关的法医出具“逝世鉴定书”。
“逝世证明书”、“逝世鉴定书”交死者家族或死者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对外发布死因要稳重。如死因尚不清晰,或有其他致死原因,待查清或内部意见统一后,再向外发布和供给证明。
外国人死在我村、镇或公民家中,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无法出具“逝世证明书”,或许死者所属国家要求或许有关驻华使、领馆提出处理“逝世公证书”时,则应处理“逝世公证书”等公证文件。
处理认证手续,有必要先在死者居所地公证处申办公证,然后处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我当地外办的认证和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