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环境区划。环境区划分为环境要素区划、环境状态与功能区划、综合环境区划等。
环境背景值。环境中的水、土壤、大气、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受到外来污染影响下形成的化学元素组分的正常含量。又称环境本底值。
环境自净。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降解和消除的现象。
水源地保护。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实施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水质布点采样。为了反映水环境质量而确定监测采样点位,采集水样的全过程。
水质监测。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分析技术,对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饮用水等水质进行分析测定的分析过程。
水质模型。天然水体质量变化规律描述或预测的数学模型。
生态影响评价。通过定量地揭示与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及其对人类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生态负荷或环境容量。
“区域限批”纳入日常监管
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属或境内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