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消,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内容,由于该标准新版GB8624-2006与旧版GB8624-1997在原理、分级结构、试验方法等方面有较大差异。
按通知内容说明,为确保新旧标准体系的平稳过渡,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尚未完成相关修订的情况下,对于材料燃烧的性能,新版GB8624-2006可与GB8624-1997的分级方法可暂参照对应。
原标准GB8624-1997与修订后国家现行标准GB8624-2006燃烧性能分级、对照及部分示例参见下表:
从GB8624-2006标准实施情况看,存在燃烧性能分级过细,与我国当前工程建设实际不相匹配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对GB8624-2006标准进行第3次修订,即GB8624-2012,与2012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标准中对燃烧等级规定:A级为不燃材料(制品);B1级为难燃材料(制品);B2级为可燃材料(制品);B3级为易燃材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