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级别
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三、评审方法
采取“直通车”的办法,不受每年职称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
四、评审申报材料
1、高级工程师审核表一式三份(中级以下不需填);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帖上照片);
3、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
4、反映个人学历、资历、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5、主要业务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复印件);
6、论文、著作(原件、复印件);
7、一寸照片四张。
五、评审代理的工作内容
1、计算机职称考试考前辅导;
2、职称论文发表指导与推荐;
3、工程师报卷资料指导;
4、高级工程师答辩培训与指导。
六、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满2年;本科满5年。
工程师:博士毕业;硕士、双学士学位满2年;本科、专科满4年。
2、业绩成果要求
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② 省(部)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③ 市、省直厅局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以上;
④ 科技成果被列为市、省直厅局级以上重点推广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获得有关方面的奖励;
⑤ 市、省直厅局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
⑥ 省(部)级重大科技情况(信息)成果二等奖。
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②市、省直厅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③ 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须附“技术鉴定证书”);
④ 市、省直厅局级重大科技情报(信息)成果奖;
⑤科研成果被列为市、省直厅局级推广项目。
3、论文、著作要求
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
经本(行业)企业采用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
4、直接申报
1)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1年、大专毕业3年、中专毕业5年;
2)工程师:硕士毕业2年、本科毕业5年、大专毕业7年;
3)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2年、硕士毕业7年、本科毕业10年。
其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贡献以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和业绩为依据。工作业绩、论文(著作)、外语及计算机能力水平按现行评审条件掌握。
七、评审专业
冶金:冶金矿山、钢铁冶炼、铁合金与轻冶、轧钢与冶金机械、焦化耐火及碳素、冶金工企自动化、工业热能与金属材料物理检测与冶金化学分析;
石化: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工机械、橡胶制品;
建材:水泥及制品、玻璃陶瓷、新材料与耐火材料、非金属及制品、建材机械;
轻工:制浆造纸、印刷、仪器发酵、硅酸盐、轻工机械、轻工自动化、盐化工、轻化工、皮革、电光源、科技管理;
机电:机械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液压与传动、焊接工艺、铸造工艺、锻造工艺、锻压工艺、自动化、热处理工艺、汽车与拖拉机、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机电管理工程、机电一体化;
电力:电厂热能动力、电厂电气与供用电造工艺、电气自动化;
粮食:精油加工、粮油机械、粮油储检;
建筑:建设管理、园林、城市规划、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电气、煤气、建筑机械、建筑施工、概预算、道桥、暖通、给排水、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安装、工民建;
交通:道路工程、地方铁路工程、交通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汽车工程、船舶运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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